内容 |
因业务工作需要,诚聘如下人员: 1.临床各科主 任 医师,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 2.副主任药师,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 3.内、外、妇、儿、急诊、康复、心电图、超声医师等临床各科执业医师,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4.护理、医技人员,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本市户籍,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须具有相应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证书, 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录用后,本市户籍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编制,非本市户籍实行派遣制。高级职称待遇面议。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相关资料邮寄至: 上海市场中路22号 邮编200434 电话:021-65422593转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