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岗位:护理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⑴遵纪守法,品学兼优;⑵裸眼视力在1.0以上,护理人员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⑷忠于本职,责任心强;⑸无任何不良记录;⑹招聘考核合格。
 2、岗位条件:
 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本护理专业毕业生(2010年9月入校,2014年7月毕业)。
 三、招聘时间:2013年11月22日—23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下午2:30—18:00;
 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备注: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明等)。
 2、面试
 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八楼教室。
 3、考核
 (1)理论考核
 时间:2013年11月23下午2:30—4: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八楼、九楼教室。
 (2)技能考核
 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下午4:30—10:00;
 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18楼护理学示教室。
 四、记分及淘汰办法
 1、记分办法: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40%,理论成绩占30%,实践技能成绩占30%;
 2、淘汰办法: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管理办法
 1、预录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2、如若报名信息和实际信息存在偏差,且实际信息达不到录用条件和标准的,一经查实,医院将予以辞退。
 3、详情咨询电话:8637629/8637028/8637029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