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内容 | 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247)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王时龙 副组长:王勇勤、朱才朝 组员:陈晓慧、唐倩、汤宝平、陶桂宝 2、工作小组 组长:朱才朝 组员:于今、杨育、刘英、张大可、鄢萍、杜静、林超、黄国勤 秘书:孙跃芳、叶梦、崔学芳 3、考核小组 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其中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领导小组负责接收方案的制定、审核通过录取、推免新生奖学金评定名单及处理争议;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方案的实施,包括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成绩复核与汇总、完成录取程序等;考核小组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等环节。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和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申请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进行确认。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凡参加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学术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可以直接录取。 5、我院拟录取名单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6、所有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第一年原则上将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推免生并有机会获得以下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 (1)新生国家奖学金:2万。 (2)优秀推免新生一等奖:1万。 (3)优秀推免新生二等奖:0.5万。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和录取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2、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复试(含面试),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复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 被录取学生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新生国家奖学金、优秀推免新生奖学金,学院按照申请情况、复试成绩进行择优评定。 四、复试监督及复议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五、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向学院提交(面交):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学生证复印件1份;3)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1张,学院留1张);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6)导师志愿表(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7)复试费(150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综合复试及录取时间 我院按照学校下达我院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者名单将于2015年9月30日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请报考我院推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综合复试时间2015年10月8号报到(地点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7305研究生办公室),2015年10月9号分组综合复试 六、招生指标及联系方式 我院201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为271名(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原则上不超过总招生数的50%),直博生4名。若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其他事项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机械工程学院网站。 联系人:孙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6174、65106392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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