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
内容 |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系杭州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岩土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生产和研发工作,具有综合类甲级资质。 二、招聘原则、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6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办法 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或从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zplanning.gov.cn,在“公告栏”点击“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并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送邮件至woy310007@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并附本人简历和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查 由我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我院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等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联系电话:0571-88080321。联系人:韦女士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请接到通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贴好本人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简历、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论证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给予面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zplanning.gov.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过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1—88368277、88368278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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