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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都江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全市部门、乡镇(街道)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 都江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9名(执法类)。工作岗位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或食品药品监管所。 二、选拔范围 都江堰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食品、药剂、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优先;现任中层干部或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的规定; (四)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行政、党纪处分;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和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 (二)报名地点:都江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宝莲路医疗中心对面),联系电话:028-87229285。 (三)报名材料: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并各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表1份。 五、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食药监局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察 对符合条件参加选拔的申请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胜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讨论决定 召开食药监局公开选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选拔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人选。 (四)审批调动 按照相关程序,报市干部职工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201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