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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现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治安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河源市户籍,男23人,女2人。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历清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男招聘对象须有摩托车驾驶证照;     符合上述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方式     1、发布招聘启事。本招聘启事同时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网、平安河源网及源城公安分局公安网页发布。     2、报名目测。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摩托车驾驶证或复员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1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报名地点为源城公安分局政工室504房)。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同时,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行目测,报名及目测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     3、体能测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60分,面试40分,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     4、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5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5、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上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工资福利。治安员工资福利统一为1200元/月(不含社保个人缴交金额),绩效考核激励金300元/月。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1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