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延长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报名时间公告 | ||||||||||||||||||||||||||||||||||||||||||||||||||||||||||||||||||||||||||||||||||||||||||||||||||||||||||||||||||||||||||||||||||||||||||||||||||||||||||||||||||||||||||||||||||||||||||||||||||||||||||||||||||||||||||||||||||||||||
内容 | 2013年10月28日,我校在广西人才网、广西旅游局和我校网站发布了《2013年度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组织开展了报名工作,因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经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了教师1、教师2、教师7、教师11、行政管理3、教辅科研9等6个岗位的开考申请。对于其余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且人社厅未批准开考的岗位,我校决定延长该部分岗位的报名时间,并调整了其中部分岗位的报名资格条件,继续接受报名。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需再次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及人数
表中“学历学位要求”和“职称要求”均包含本级;“政治面貌”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 5、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外,应聘者需具有连续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局网站及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12月4日。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应聘材料两种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到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雁山校区行政楼三楼组织与统一战线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采用邮寄应聘材料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复印件寄至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雁山校区组织与统一战线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邮编541006),并在报名期限内将材料原件提交到学校报名点审核。 无论采用何种报名方式,应聘者均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llzrsc@glit.cn邮箱,邮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XXX(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应聘者须填写《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见附件2)。 应聘材料包括:《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12月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3-3691003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雁山校区组织与统一战线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 邮编:541006 六、资格审查 1、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旅游局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学位要求在硕士及以上或职称要求在中级及以上的岗位,经自治区旅游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不需参加笔试,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或职称要求在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经自治区旅游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面试,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两小时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旅游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组织形式 面试的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当日按分组情况在学校雁山校区抽签决定,错过抽签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分组名单和抽签时间、地点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考官由学校、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教师岗位进行说课、现场交流两个环节的考试;非教师岗位进行现场交流环节的考试。 教师岗位的说课环节主要对应聘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说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现场交流由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构成。现场交流环节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的交流,现场交流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平均分×70%+现场交流成绩平均分×30%。 非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现场交流成绩的平均分。 面试成绩在全体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符合直接进入考核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考核环节。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考核环节,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合格人员不足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并再次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学校或应聘人员对体验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旅游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十一、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3-3691003;监督电话:0773-3691088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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