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暂行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经花溪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引进付尚瑜同志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公示如下:
 详情请参考:http://www.hxgov.gov.cn/news12980.html
 公示时间: 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花溪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花溪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1一3155158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邮编:550025)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花溪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