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山大学关于招聘房地产管理处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
内容 | 因房地产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重新设置了科级干部岗位,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科级管理干部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 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科科长1名; 公房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住房管理科科长1名,房改办副主任(正科实职)1名,住房管理科副科长1名,; 北校区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东校区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珠海校区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踏实,认真细致,工作效率高;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了解和熟悉相应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规律;熟悉相关公文写作,熟练计算机操作。 (四)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应聘科长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实职; 2、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 3、现任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 4、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受聘满一个聘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满一年; (六)应聘副科长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实职; 2、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七)熟悉公房、地产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八)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交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科(生物楼西梯216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1月26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415栋生物楼216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科 联系人:王少红 联系电话:84114580 投表箱设在生物楼西梯2楼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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