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
内容 | 有关考生: 根据2013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9日(周五)9时至16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发布。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201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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