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11月27日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部分专业岗位考生弃权及未通过情况,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人员(见附件递补面试确认人员笔试成绩.xls)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9—12点 地点:郑州市嵩阳饭店5001房间(嵩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5)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监督:0371-67185381,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 2013年11月27日 递补面试确认人员笔试成绩如下: http://www.hazz.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000000002acfa18e012ae74df3920de1/201311271923027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