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滁州明光市招聘市情解说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大明光市情宣传力度,推动明光市各项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情解说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6、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发布公告(2013年11月28日—12月4日,为期7天):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学子家园网、明光电视台、明光报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并在市内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12月9日,为期5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地点:明光市美好乡村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务局三楼);咨询电话:0550-810570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填写《明光市公开招聘市情解说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名不收费。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招聘。 6、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于2013年12月1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委托他代领的,需携带应聘人员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2、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6日 3、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基础上,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市美好乡村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违反本次考试纪律的。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2名市情解说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合同。月工资1800元,购买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聘。 3、本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聘用后,办理借调手续,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市情解说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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