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招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的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及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均为合同工)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 2、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 3、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 三、工作职责 1、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依法协助司法鉴定人完成法医临床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了解案情、审查病历、检查病人及检验记录等工作,如遇出诊、会诊等特殊情况,应积极配合司法鉴定人承担相关工作;及时完成临床鉴定书的初稿及校对;参与鉴定室的其他事宜。 2、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依法协助司法鉴定人完成法医病理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收、接法医病理鉴定案件,配合司法鉴定人完成尸体解剖、病理送检取材,照片描述及打印及出诊、会诊工作;及时完成法医病理鉴定的初稿及校对;参与鉴定室的其他事宜。2013年度主要是学会病理切片并能独立操作。 3、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配合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文书的校对及打印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1、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保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富有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2)法医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经验者优先。 2、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 1)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2)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须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填好并与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寄(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或发邮件至zdfy@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应聘者需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注明应聘职位。 注:有关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孙玉露020-87332131 电子邮箱:zdfy@163.com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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