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招聘涉密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2013年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涉密人员计划表》。 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思想品德素质好; 3.具备涉密工作人员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以及个人社会关系反映良好;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13年11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8.无复杂海外关系危及或影响国家安全工作的; 9.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因私出境,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域; 10.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且在消密期内不准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1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适应24小时轮岗值班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12月5日8:30—16: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市仁皇山路行政中心3号楼203室。 4.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份(附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中小学教师报名须征得县(区)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职工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的,由市信息中心与市人力社保局酌情商定。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三)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并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对涉密人员任用前进行严格政治审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湖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hr.com)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0572-2399028; 2.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98812。 市信息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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