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湖北省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报市政府同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6、在2011年-2013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本市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12月9日至10日为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dyLd.gov.cn) 2、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建设路25号,电话:0714—3162506)。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4)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开考条件: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方可开考,少于3人不予开考。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处置能力、应变能力及相应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按拟聘用人员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面试和考核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经考核合格的一年内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纪律监督 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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