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宜宾市殡仪馆招聘启事 |
内容 | 宜宾市殡仪馆系宜宾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遗体接运工:8名; 2、殡仪服务员:1名; 3、厨师:4名; 4、保洁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遗体接运工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白班及夜班,负责遗体接运任务; 2、4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年龄可以适当放开),男性,身高165CM以上;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和具有殡葬、殡仪及相关专业背景、有毛笔书法基础、具备基本汽修技术、水电工的从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心理素质稳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3年以上C1(含C1)以上实际驾驶资格(有A1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殡仪服务员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白班及夜班工作; 2、35周岁以下,女性,160CM以上;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殡葬、殡仪、礼仪、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普通话标准,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厨师 1、热爱厨师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能接受白班及夜班工作; 2、4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年龄可以适当放开),男女不限;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厨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保洁员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50周岁以下,女性。 三、福利待遇 对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接运工基本工资1800元,殡仪服务员基本工资1600元,厨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除外;保洁员基本工资1300元。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交纳住房公积金;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工作年限上调基本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3日—12月15日,9:00—16:00,市殡仪馆接待大厅,逾期不再办理; 2、咨询联系电话:5104444、5114444,联系人:梁华、王家慧; 3、报名时须携带两张2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驾驶证、学历(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面试前招聘工作评委会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的,不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面试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安排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宜宾市殡仪馆 2013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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