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河池市纪委监察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文秘 (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有相关工作经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中共党员、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二)专业、学历:中文、文秘、计算机、新闻、法学、政治等专业;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两年内)。 (三)性别:男女不限。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1256-1356元/月,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委局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传送或寄送、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我委局按照报名条件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应聘人选资格。 (三)择优试用。经面试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四)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10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委局邮箱(hcsjwgbs@163.com); 2.现场报名,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3. 通过邮寄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寄至河池市纪委干部室。 (三)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委局干部室咨询。 联 系 人:林肖萍 联系电话:0778—2300991 联系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3号(河池市纪委干部室) 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池市监察局 2013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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