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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和《杭州市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团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7064088。 杭州市团校 2013年12月2日 具体拟聘人员请参照: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gsgg/sydwzp/6703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