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宁县管理部面向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 |
内容 |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宁县管理部是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二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管理工作。为优化人才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推动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邵人社发〔2013〕12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邵阳市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被选择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要求; 3、学习成绩优秀; 4、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相应证书资格(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5、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予接受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二张。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安街18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楼办公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旻沙,联系电话5672296;监督人:梁保平,监督电话:5350868。 (二)资格审查 2013年12月13日根据收到的应聘人员资料汇总《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2013年12月14日将初审合格后的《花名册》送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和测试 1、专业理论知识笔试 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人社部门指导,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监察负责监督。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专业理论笔试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为准,但“三本”院校毕业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及学习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 (六)聘用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文件办理进人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我单位成立了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柳明任组长,范瑾任副组长,朱凌云、李旻沙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六、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 2、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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