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3年招聘人员公告(二) | |||||||||||||||||||||||||||||||||||||||||||||||||||||||||||||||||||||||||||||||||||||||||||||||||||||||||||||||||||||||||||||||||||||||||
内容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现为广州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且学历为本科者,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准备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发送个人简历到我院电子邮箱:gy5yrsk@163.com(必须使用doc或docx格式文件)。 2、邮寄纸质材料至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21号行政楼4楼人事科,邮政编码:510700。 联系人:朱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2289522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请标明应聘岗位,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请填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并E-mail至我院。(表格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210.38.57.40/publish//publish/XmlFile/3213/W_9608_67374.html)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现场面试,不安排笔试。 2、硕士学位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组织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按比例减少相应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为12月26日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工作人员将会在12月21日至12月25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资格者。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与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统一公布。 2、面试分为实操考试与现场面试两部分,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3、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现场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100%。 4、其他人员先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组织进行实操考试,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操作、沟通能力等。实操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50%。 5、经实操考试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50%。 6、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7、面试成绩公布: 将与总成绩、体检入围名单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 1、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资格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审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 体检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试。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方网站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82289522 监督投诉电话:8228784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3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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