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省荣军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荣军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荣军医院是浙江省民政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级优抚医疗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医院位于嘉兴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4个岗位29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荣军医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审查延后至考核时。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浙江省荣军医院人事科(嘉兴市中山东路352号,门诊大楼四楼)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于2013年12月17日前(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352号浙江省荣军医院人事科(邮编:314000),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并请在邮寄后即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2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的,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即可。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岗位编号为1301-1306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员安排考试。岗位编号为1307-1314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60%。岗位编号为1301-1306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2月份下旬在嘉兴市内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岗位编号为1301-1306的测评要素主要为仪态仪表、岗位认知、沟通协调能力、学科水平等;岗位编号为1307-1314的测评要素主要为仪态仪表、表达能力、专业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开,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荣军医院网站(http://www.zjrj.com,公示公告); 2、浙江省民政厅网站(http://www.zjmz.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民政厅(人事处):0571-8705025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082759 浙江省荣军医院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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