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2016年硕士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
内容 | 为了做好2016年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翰林 副组长:高军 成员:王泽霞孟晓俊潘亚岚郝玉贵祝素月易颜新吕久琴 考生申诉联系人:李秀玉联系电话:0571-87713502 2.复试以报考研究生类型为单位进行,各报考类型成立复试、录取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类型的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3.复试其他安排
二、招收推免生指标分配 2016年招收推免生指标根据学校相关安排确定(拟招收推免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复试方式、内容、评判标准 1.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采用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2.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按照2016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考核。 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评判标准 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知识笔试等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卷得分。 面试评分标准(面试百分制): (1)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2)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3)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20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二)复试要求 1.各专业(学科)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复试的导师参加复试小组。 2.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长度、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3.复试各类笔试考试,选拔监考作风过硬、考纪考风严明的老师担任监考老师。 4.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拟录取结果公布前向考生做任何形式的承诺。 (三)复试程序 1.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来我院参加复试。 2.考生到校先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政审和复试所需相关材料。考生复试前由学院组织专人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统一核实考生复试资格、政审和复试所需相关材料,并给予是否合格结论。 3.考生按照学院安排参加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 4.考生复试期间根据安排须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25%+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5% 三、录取 1.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复试考核项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录取。 2.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一志愿复试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然后将综合成绩排序表报研究生院。 3.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完成政审,由研究学院报教育部审核,经上级批准后向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发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进程 1.10月12日上午,考生进行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政审和复试所需相关材料;专业知识笔试。 2.10月12日下午,综合面试。 3.10月13日,携带身份证到校医院体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学院公章) 2015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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