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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厉力华 成员:杨勇 史廷春 沈蔡娴 章娟 2、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采用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上午8点: 资格审查、政审、体检; 上午9点: 笔试 下午1点30分: 面试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25%+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5% 5、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录取。 三、联系电话 0571-86878599 邮箱 hdzj1010@hdu.edu.cn 生仪学院15-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