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东营市垦利县卫生系统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卫生技术力量,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在本县范围内招聘部分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垦利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均可报名。 (二)报考基层卫生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乡村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男性不超过45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县医院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 2、药学岗位须药学专业及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1月1号后出生)。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垦利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2013年1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即时在垦利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面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和学历高低情况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聘用 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垦利县慧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单位需要办理解聘或续聘手续),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 六、工资待遇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按照《关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临时用工管理的意见》垦卫字[2013]78号执行;县医院人员按照垦利县人民医院合同工有关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1681 垦利县卫生局 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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