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招聘劳动合同制城管协勤队员简章 |
内容 | 为做好青岛铁路北客站运行的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镇青年就业,根据李沧城市管理执法局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约定,拟面向社会招聘60名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数量 1、男性城市管理协勤队员60名;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 7月31 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7 月3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矫正视力均为 1.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 5、退役军人在招聘条件范围内优先录取。 (二)有以下八种情况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其它法律规定不适合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的方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 (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院内,青岛市李沧区东李鞋城斜对面;电话:87891727,84617075)。 3、报考人员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②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含中专)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④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士兵证)及A4纸复印件一份。 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⑥《李沧区城管协勤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 ),下载并填写《李沧区城管协勤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表一) 。 4、资格审查: 对照本次招聘有关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3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体能素质测评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测评项目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项目,体能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方法,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见附件表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四)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等方面能力,测评采取百分制方法,按照70%的比例的计入总成绩。 四、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人选。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其中体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时间和地点、最终聘用结果将在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员,被聘用后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二年。被聘用人员集中派遣至李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事有关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勤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免费食宿,配发服装和食宿用品。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为:聘用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为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包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100元)。 六、考核办法 依据考核办法将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每月一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协勤员按人均400元的标准进行分档奖励(“合格”以下则不予发放)。同时,发放相应的其他补助。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封闭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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