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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确定面试对象。考生有一门及以上缺考或考试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参加面试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单位负责通知。 二、面试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12月12日 —12月2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各县市人社局、州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四、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前州直用人单位、县市人社局要对面试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正式的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县市人社局、州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明确参加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3、考生应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主动告知。如因个人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43-8713162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