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3年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后勤服务人员。 一、单位情况简介 ,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处理本市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市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会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打字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广园路34号)。 3、报名方式及流程: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同版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待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1、进行基本技能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 2、根据招聘条件,对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 (四)考核 根据基本技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聘用职位的要求,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拟定人选 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为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l,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 2、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观,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考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联系人:覃赞清 联系电话:5679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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