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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田地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2月11日,和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了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病残鉴定拟定结果,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7天(2013年12月12日-12月17日) 二、举报与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采取书信、电话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情况,进行举报。单位和组织进行举报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并加盖公章;个人进行举报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事项由市人社局纪检组、市纪检监察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举报电话:市人社局纪检检查室:0903-2513162 市纪检检查室:0903-2518365 通讯地址:和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000 附: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终审公示花名册详情参考:http://www.hts.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x?ArticleID=195631 和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