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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因工作需要招聘一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职位要求 1、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2、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录入技能; 3、五官端正,吐词清楚;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公民; 5、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 二、聘用和待遇 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待遇:聘用期间基本工资1200元/月,另处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三、报名地点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于2013年12月9日前至鹰潭市司法局政治处(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26号司法局三楼308室). 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