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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内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邮箱:rsc@niit.edu.cn,发送的主题请以“学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格式注明。
    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只需先提交下列第(1)项材料,下列其他材料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再寄送: 
    (1)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及组织方式
    (一)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考核包括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两个环节(岗位序号1-7)。
    (1)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操作水平。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一般为招聘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和专业设备和软件的操作等。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非教师岗位,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岗位序号8-1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二)考试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11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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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1: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