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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3名,男性优先。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C1或以上驾照;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1800元以上及相应福利,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发基本工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3年12月11至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5:30)到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无锡市南长区清名388号)政治处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分看打与听打两部分,测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录用后签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0-82227807 82227827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