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嘉兴市海宁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行政中心2号楼3楼20320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7288443。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1977年12月23日至1995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3.专业:法学、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三、招聘聘用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知识和写作。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0倍的,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3.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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