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舟山市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岱山县中医院招聘护理学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满足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岱山县中医院补充临床护理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实施公开招聘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护理学专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岱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临床护理学专业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等要求如下: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适应护理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1982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招聘对象为应、历届及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其中中专(职高)学历、2007年以前(含200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22办公室(高亭镇拾贝路7号,岱山县实验小学南大门东侧),咨询电话:0580—7332508。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护士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学历证书(201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本人志愿(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填写《2013年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或《2013年岱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提供终止或解除人事关系证明。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招录人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县人事、卫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6.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规定,每人40元/科缴纳考务费。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护理三基及专科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卫生信息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4年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或未能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等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护理岗位工作要求的,取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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