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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招投标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编审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1、人数:3名; 2、岗位:土建专业1名、水电安装1名、市政工程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土木工程或工民建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人员需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高级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办法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304室报名。联系电话:8231560613605233607 (二)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同等条件下专业知识复合型人员优先录用,择优录取。 三、录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手续。 本简章由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涟水县招投标办公室 201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