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选调职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职员),原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全额),具备教育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及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3、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名册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4、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204室。报考者须当面递交报名材料,不能代替报名,并留下联络电话和地址便于退回未录用者的相关报名资料。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同时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宝安日报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由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由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根据面试及考察等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商调手续。 四、联系方式: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区龙井二路70号204室,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9991733。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 2013年12月12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