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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同安区经贸局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及见习时间 见习期间人员性质及待遇按照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时间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的2013年毕业生;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同安本地户口优先);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岗位、人数及条件 1、综合科工作人员:人数1人,全日制普教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科类优先, 性别不限。 2、经贸科工作人员:人数1人,全日制普教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会计、统计类优先,性别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月31日 报名方式:(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注明申报岗位) 1、将简历发至电子邮箱tajmj@126.com; 2、上班时间将简历投至同安区区政府大院4楼经贸局综合科(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2-7022953 小陈 201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