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海曙区卫生系统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已完成。根据《海曙区卫生系统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经过资格审查,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把部分招聘指标数酌情核减或取消,具体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专业) |
原招聘人数 |
核减或取消情况 |
区妇幼保健院 |
婚检(男) |
1 |
取消 |
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学影像(放射) |
1 |
取消 |
海曙口腔医院 |
正畸科 |
2 |
核减为1 |
统招统分岗位 |
医学影像(B超) |
3 |
核减为1 |
海曙区卫生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