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山大学招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实职)。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政策,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热爱行政管理工作,作风正派,奉公守法。 (二)具有全局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积极主动,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文字功底强,熟悉公文写作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应聘的专职管理人员应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任职时间及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月1日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寄送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12月29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按《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管理,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任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北学院楼B218 邮 编:510006 联 系 人:王敏丽 联系电话:39332732 E-MAIL: wangmli@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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