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孝感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局,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 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方法和程序、结果使用等,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孝组发[2013]1号文件已转发,可登录孝感组工网查询下载)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需要强调的是: (一)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对象 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 市管县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将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县市区按照各自有关规定办理。 (二)熟练掌握考核的方法程序 根据《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是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平时考核按明确任务、个人记实、领导评鉴等三个程序进行。2013年平时考核的分数按30%—5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最后得分。2014年及以后的平时考核分数将按照不低于50%的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最后得分。平时考核工作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2014年须认真组织开展平时考核工作。 定期考核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按照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制定和报批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量化测评、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反馈、总结和审核备案等九个程序进行。其中,量化测评分为上级评价和群众评价。领导班子或主管领导的量化测评(A票)为上级评价,按2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最后得分;领导班子成员以外人员的量化测评(B票)为群众评价,按50%—3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最后得分。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平时考核、定期考核的情况,按一定比例计算汇总每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最后得分,填写《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见《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6,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三)从严确定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 优秀等次比例应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不含市管县级干部或县管科局级干部)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各单位不得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 本年度被省(部)级记集体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以及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国家级专项性表彰奖励的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20%。 本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目标考核结果为先进的,受省(部)级专项性表彰奖励、省(部)级记集体三等功和给予集体嘉奖的,受地(厅)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以及平时考核制度落实较好的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18%。 凡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以及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0%。 本年度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核减该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 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分配应兼顾不同职务层次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人员中产生。参加干部在线学习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人员,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及时做好考核的审核备案 在组织年度考核开始前,市直各单位要制定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平时考核记实簿等)及《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表》(各一式两份),按职责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和市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科)审核备案。 在组织年度考核结束时,市直各单位要将《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一式一份),以及公务员奖励需要的有关材料(见《湖北省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按职责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和市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科)审核备案。在履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后,应及时将《湖北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有关表格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市直各单位机关干部(人事、党群工作)科科长或履行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职能的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应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核备案。 (五)切实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 2013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从2013年12月底开始,至2014年3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要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公务员管理,规范公务员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标杆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坚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突出平时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经批准设立的各类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市管县级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市管县级干部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技能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未纳入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本通知进行。 (二)考核方法和等次 已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聘用合同,结合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岗位说明书,对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尚未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可参照以往年度的考核办法进行,同时要加快推进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做到宽严得当、公平合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不含县级干部)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对确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及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要说明情况。单位组织考核前,需事先到同级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优秀等次数额的审批手续。 市管县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应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年度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工作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结合进行;要作为岗位调整、工资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聘用(任)、续聘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年度考核工作原则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公正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规范考核程序,注重实绩和贡献,创新考核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4年3月底前结束。 各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开始前需向同级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孝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事前审核备案表》;考核工作结束后需报《孝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孝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孝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相关表格可登录孝感组工网或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2280330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2329931。 市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科)联系电话:2324675。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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