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网站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编辑水平,熟悉网络和计算机操作;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 (六)熟悉ASP、ASP.NET、PHP、JSP等网站开发语言及数据库语言; (七)对移动互联网网站、APP设计有经验者,精通Photoshop,掌握Dreamweaver等媒体处理软件者优先; (八)有公安机关工作经验或政务网站、大型企事业单位网站维护管理经验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 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五、报名方式 按照有关渠道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3032。 六、聘用 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每月约2500元。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