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柳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了适应柳州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柳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要求:198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日在柳州市纪检监察网和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招聘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3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市纪委干部室。 2、报名时携带的证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所有原件退回考生。 (三)组织考试 按岗位与资格审查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2014年1月5日;地点: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市纪委2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取消考试资格,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考试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这次考试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文件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2-2869689 柳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2013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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