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 |
内容 | 一、说明: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分为两个阶段,本阶段为硕博连读考生及“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阶段,普通招考方式报名将于11月中旬另行通知。 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zs.njmu.edu.cn/s/9/t/10/e0/31/info57393.htm)。 三、2016年我校全面试行“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申请条件及实施办法请查看《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http://yjszs.njmu.edu.cn/s/9/t/10/b9/7e/info47486.htm)。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仅限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 四、“申请-审核”制博士考生报考流程: 10月15~30日 网报、网上缴费(10月10~14日报名网站升级维护) 11月2日前 寄送报考材料到报考学院 11月2~7日 学院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1月16日前 学院综合考核、学院公示、拟录取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30日;网上报名系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注:网报系统将于10月15日上午10:00正式开放,系统测试阶段的报名数据将被自动清空,请勿在测试阶段报名缴费!) 六、报名费:80元。2016年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七、提交报考材料说明 1、报考材料务必于2015年11月2日前寄(送)到所报考学院,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报考材料”字样): 2、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否则遗失责任自负; 3、报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后生成,自行打印);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9)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doc)(密封后提交); (10)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八、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2号教学楼250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6862689,联系人:柯老师、陈老师、曹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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