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福州大学做好2016年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评选通知 | ||||||||||||||||||||||||||||||||||||||||||||||||||||||||||||||||||||||||||||||||||
内容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大研〔2014〕63号)、《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大研〔2014〕6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读的2014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已交清学费。为提高研究生受助面,助研、助管、助教三助不可同时获得资助,因此已获得2016年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助研,同时获得助研也不可同时申请助管、助教。 二、参评基本条件及要求 参评基本条件详见《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一)、《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其中,要求导师项目内有足够的劳酬部分用于支付相应比例的奖学金,并同意从该项目中支出。 三、分配名额 以各学院专业的学生人数为基础,向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研究生培养管理规范,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多,学科水平高的单位、艰苦专业倾斜支持的原则,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数量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助研奖拟分配人数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助研奖拟分配人数
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追加全日制专业硕士助研奖名额,所追加名额助研奖金按照文件规定支付比例由学院和导师共同承担,其中学院部分从划拨给各学院全日制专硕统筹经费中支付。 (三)其他说明 所分配名额不含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须参照《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上述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组织自筹资金、自行评选。 四、申报流程 (一)确定每位导师助研奖人数 根据学院分配名额,由符合条件导师提出推荐名额申请,学院内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小组会议确定每位导师助研奖人数。 (二)导师确定推荐人选 根据每位导师分配助研奖名额及学生科研情况,导师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上网提交申请。 (三)网上申请与审核 1. 研究生在线填写《福州大学2016年度学术型硕士生助研奖学金申请表》/《福州大学2016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助研奖学金申请表》 填写步骤:研究生本人登陆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助评选→学术型硕士生助研奖/专业学位硕士生助研奖→点击“申请”→填写个人情况和导师项目信息等→点击“提交审核”。 2.导师审核 导师须确认学生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可根据学院要求,从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开具项目信息证明。如有不实将取消导师和学生近三年申请资格,且出现一个不实情况将减少学院下年度的一个指标,每年总扣减不超过学院计划总指标的1/3。 3.学院经办人员操作 学院经办人员根据学院实际,系统内打印评审名单用于院内评审,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 (四)名单公示 系统导出学院公示信息在2015年11月1日前在学院内网站向师生公示,公示期5天。 (五)报送要求 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生申请一式一份;公示无异议后打印上报汇总名单,领导批准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1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五、考核要求 (一)评选标准 助研奖以鼓励学业科研突出学生为目标,导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考核,决定学生获得助研奖学金资助的时限。 (二)其他情况 获奖者因退学、提前毕业未缴纳学费等原因终止助研奖的,学生或导师须提前一个月向校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未经申请终止者,剩余尾款不予返还。 六、奖学金发放 (一)导师支出部分 助研奖学金导师支出部分按照规定比例自2015年11月起从导师相关项目中划拨到统一账户发放。导师未配套助研奖学金部分,则终止发放研究生助研奖学金。 (二)发放时间 自2015年11月开始,每月500元,其中七、八月份不发放。具体发放月份以导师确定为准。 研 究 生 院 2015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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