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招考雇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2名,其中辅助雇员1名,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1名、专业技术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报考专业技术类的考生须持有A类《合格证》;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自2008年1月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职员、雇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4、此次招考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附件4。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一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4、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下载); (2)《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6)计划生育调查表(见附件3,留原件); (7)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含有无参加“六四”以及法轮功);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2)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3)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南湾街道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龙岗区南湾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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