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14年优秀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
内容 |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有关规定和湖卫〔2012〕31号文件精神,现就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普通高校优秀医学类应届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 ②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获得者。 2.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报考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特殊岗位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9:00—16:30在湖州市人才市场(陵阳路216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现场报名所需递交的报考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16:30。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市卫生局负责复核。电子邮件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在2014年1月15日下午3时前凭单位确认单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 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根据专业紧缺情况由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研究后决定。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书面申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满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 各职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比例计算总分,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人才网、湖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因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出现岗位空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因学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175933 湖州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湖州市卫生局监察室0572-2760058 (四)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招聘相关信息咨询,请与招聘单位(详见附件3)联系。 湖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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