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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组织实施。 二、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路面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三、招聘名额 招聘男性交通协管员20名。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交管工作,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 3、身高不低于1.73米,裸眼视力5.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4、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有汽车摩托车驾照者优先录用。 5、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月工资1980元(含个人每月绩效奖励工资,不含单位社保医保缴费部分、服装费、培训费等),具体工资构成由交警支队政工科及财务科负责解释。 五、招聘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常上班时间)到交警支队政工科403室报名(联系人:龙铭,电话:0779-2071186),地点:北部湾东路35号交警支队,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六、录取方式 经面试合格后,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被录用者必须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我支队随时解除合同关系。 备注: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月10日。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