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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面向许昌市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限男性,其中行政管理(法律)专业8名、电子与电器专业2名、环境艺术与照明设计专业2名、不限专业6名、驾驶员2名(B证、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2.许昌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驾驶员学历为高中以上),身心健康。 3.因岗位需要,应聘者身高为170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面试 参加面试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面试。 根据以上条件,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次面试至招满为至。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面试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毓秀路中段) 咨询电话:0374-8328810 (二)体检 用工单位指定医院,设定体验项目组织身体体检,其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1240元/月;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1240元、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大病)。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4-838806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城管协管员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