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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工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护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 (五)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有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合格并能在江苏范围内注册执业护士。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4日14:00 — 1月7日16:0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新沂市人民医院(新医院,人民路16号)门诊楼5楼组织人事科。 3.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笔试、面试等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护工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聘用为合同制护士,分配在护理岗位工作,如考核不合格即行解聘。 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 五、联系方式 新沂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0516-88931729,18052288060。 新沂市人民医院 201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