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10月28日)规定的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0574—87899235,联系人:张鑫,监察室0574—87848166,联系人:方定军。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月9日 具体拟聘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401/t20140109_171767.html
窗体顶端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综合文字 |
钟晓欢 |
女 |
宁波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2012年7月起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政工科工作 |
文化建设促进员 |
金慧 |
男 |
宁波大学/运动训练 |
大学本科/学士 |
乒乓球二级运动员证书,证书编号2005PP155/2005年11月18日窗体底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