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奖励条件 |
奖励名额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一般评选时间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
名额指标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
博士:9%左右硕士:3%左右 |
博士:3万/年硕士:2万/年 |
每年10月份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
100% |
博士:12000元/年硕士:6000元/年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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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可享受奖学金人数,分配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总额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各等级获奖比例,超出额度部分需自筹补充经费。 |
博士:一等:5%(新生0%)二等:25%(新生30%)三等:70%硕士:一等:10%二等:60%三等:30% |
博士一等、二等:1.8万元/年博士三等:1万元/年硕士一等:1万元/年硕士二等:0.6万元/年硕士三等:0.2万元/年一次性发放 |
每年秋季开学后 |
博士津贴 |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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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5%(新生0%)二等:25%(新生30%)三等:70% |
一等:3万元/年二等:1.6万元/年三等:1.2万元/年按月发放 |
每年秋季开学后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面向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学生。 |
每年国侨办和教育部根据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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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2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400名,每生每学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30名,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6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1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
每年11月份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面向在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每年国侨办和教育部根据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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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15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30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15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30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
每年11月份 |
国侨办海外学生奖助学金 |
取得我校学籍并正在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华侨、华人研究生。 |
每年3月国侨办根据一定比例将名额下拨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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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助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
每年11月份 |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二)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对华友好,身体健康。(三)申请人应当已在就读高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四)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五)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
每年广东省政府根据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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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30000元/人硕士:20000元/人 |
每年10月份 |
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 |
根据彭瑞安教育福利基金会有关规定,奖励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归国华侨、或者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归侨的子女。 |
研究生:一等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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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奖金人民币2500元/名。 |
每年11月份 |
优秀毕业研究生 |
用于奖励在全面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 |
按当年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 |
3% |
1500元/人 |
每年5、6月份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
用于奖励在学校及学院研究生会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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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400元/人 |
每年10月份 |
优秀科研论文奖 |
具有暨南大学正式学籍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CELL》、《NATURE》、《SCIENCE》和《NEJM》(不含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在暨南大学科技处公布的《暨南大学理工医类职称评定论文分类表(试行)》A1类、A2类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暨南大学社科处公布的《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分类目录》发表的A1类、A2类、A3类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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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医:A1,1区文章5000元/篇A1,2区文章3000元/篇A2文章1000元/篇文经管:A1文章5000元/篇A2、A3文章3000元/篇 |
每年5、6月份 |
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 |
1、 取得暨南大学学籍并能够如期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2、 热爱祖国,素质优良,勤奋好学,立志成才报国。3、申请者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奖项。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
全校共8名,其中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本科生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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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人 |
每年6月份 |
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 |
1.在校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4.有自己的励志事迹。 |
全校共4名: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各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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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人 |
每年10月-11月 |
顺丰奖学金 |
“顺丰奖学金”是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为支持我校办学,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给家境贫寒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
5名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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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人 |
每年11月份 |
邓瑞林奖学金 |
为纪念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邓瑞林教授,激励在学研究生勇于创新,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培养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由邓瑞林教授的亲属和学生倡导,经学校批准,设立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 |
3名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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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份 |
税务同心助学金 |
为了让家庭困难的税务专业学生更顺利的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税务专业人才,“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秉承“雪中送炭”和“与政府救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对我校贫困大学生实施资助。 |
1名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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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人 |
每年9月份 |
威尔曼奖学金 |
药学院在籍全日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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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术奖:1、 暨南大学威尔曼科研论文奖学金2、 暨南大学威尔曼科技成果奖学金(二) 综合奖励:1、 暨南大学威尔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2、 暨南大学威尔曼优秀研究生励志奖学金3、 暨南大学威尔曼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每年5月份 |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
在读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生活贫困学生(含一般经济困难学生和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20名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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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4000元 |
每年10月份 |
吴小兰助学金 |
在校非在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
博士:10名硕士: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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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资助生活费5000元 |
每年10月份 |
研究生三助酬金 |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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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500元/月硕士:400元/月 |
每年3月、9月 |
注: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实际评选通知为准。 |